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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应成为驱动经济转型的源动力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18-02-08 11:36   作者:安远   关键词:环保,经济,环保,经济  阅读量:12420   

时报时评

周子勋

作为十九大之后的开局之年和改革开放40周年的关键一年,2018年这个高质量发展元年如何开启,将着重把握三个关键目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其中污染防治是首次被重点提及,配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可能对2018年经济形成“硬约束”。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在日前召开的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表示,未来三年,重中之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除此之外,还要开展“清水行动”和“净土行动”。

毋庸讳言,改革开放40年来,在高速度的背后,我国也付出了一些代价:环境恶化和生态破坏、能源消耗、区域差异与城乡差异等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

环境保护部也公开承认,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制约,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与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突出。正因如此,我国加快进行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尤为迫切,以环境为代价的增长方式将逐渐被剔除。

未来我国经济的发展转型,除产业结构和技术提升之外,一个重要的特征是环境友好、注重生态,这与绿色发展、美丽中国的目标一致。要实现这个目标,未来的环保硬约束将会长期存在,公民参与也会进入发展决策中来。中央已经提出,“要系统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有效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合理控制空间开发强度,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从资源环境承载力来规划经济发展,这是一种相当“高级”的发展理念,与可持续发展相通。可以肯定,今后的环保执法将会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更严措施推进。

一个重大的变化是,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环保税法要求,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据了解,目前除了黑龙江和西藏等省份暂无明确数据,其他省份已相继公布了本地区的环保税具体适用税额。

环保税法以单行法律形式出台,其执行将对部分行业形成比较明显的制约。因各地适用税率不同,各个行业、企业在不同的省份需要缴纳的环保税额也不一样。除环保税法之外,部分地区在执行污染防治与保护的政策力度也明显加大。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已经实现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全覆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环保督察不回避经济利益关系,督察工作围绕企业展开,着力解决一些地方经济发展要求环保“让路”的问题,这也体现了中国经济发展至目前,从量变转向质变的追求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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