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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护航“农业质量年”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18-02-06 21:21   作者:余梓阳   关键词:产品,农业,安全,产品,农业,安全  阅读量:17999   

政策微评

李海楠

农业部日前对外透露,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掌握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农业部近日印发《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作为2018年农业部“农业质量年”活动的重要措施启动实施。

根据《计划》,今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指标。进一步调整完善监测方案,扩大监测范围,重点增加农药和兽用抗生素等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监测指标,由2017年的94项增加到2018年的122项,增幅29.8%,增强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二是重点品种。重点抽检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5大类老百姓日常消费量大的大宗鲜活农产品,约110个品种4.05万个样品。三是重点范围。抽检范围重点涵盖全国31个省(市、区)150多个大中城市的蔬菜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场、水产品运输车或暂养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实施精准监管。

显然,《计划》再度将关注点聚焦到针对农药等引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上,意图通过指标、品种、范围三位一体构建起一套完整高效的监测网络,让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不利因素无处遁形。而对于农药使用,的确应该加以辩证看待。实际上,此前,坊间就不乏针对农药使用提出“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并规定具体时间表”的呼吁。但根据农业部的有关回应称:“当前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尚不可行,全面禁用并不利于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而且有些高毒农药降解快、残留低,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此,在基于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加以严格规定并对应严厉惩罚的同时,必须要高效监测显然是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的有力举措。但需要加以强调的是,对于农药的使用,特别是对于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未来的趋势自然是彻底弃用。显然这也是包括公众和决策层在内的一致期盼。但考虑到我国当前的农业发展阶段,只能通过从严管理约束其科学规范使用。

不过不可否认,农药使用事关农产品生产,更事关食品安全,绝不可轻易马虎。因此,对于事关食品安全的任一环节,依法采取任何可为的高度严厉的惩罚措施都不为过。至少,将目光置于我国农业发展进程当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不仅是农业部“农业质量年”的重要举措,更是践行我国农产品去“毒”征程重要一步。这期间,势必需要强化监督约束以及严厉执法,确保我国农产品在去“毒”道路上不断前进,继而尽早兑现农产品无毒无害化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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