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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认识就不停借你钱还款不及时就将你关进“小黑屋”

来源:东方网    发布时间:2019-06-23 11:02   作者:许一诺     阅读量:17537   

□通讯员秦研实习生宗蒋紫金山/金陵晚报记者陈菲

套路贷的花样百出、层出不穷,只要沾染了这种贷款的人基本上就没有甩开它的可能,更何况套路贷的贷款公司往往会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来逼迫借款人还款。王某某在2017年7月经朋友介绍与周某认识,王某某急需用钱,恰好周某的朋友董某某做的是贷款生意,周某就介绍两人互相认识。

两人认识的第二天,董某某就开始借钱给王某某。从2017年7月到同年9月,短短两个月时间,董某某便通过支付宝和银行向王某某转账高达21笔,金额共计31万余元,但是借条却只写了三份。在此期间,王某某也通过转账还了一些钱给董某某,剩下的就无能为力了。见王某某一时半会还不上钱,董某某讨债不行联合周某和周某的亲戚宗某将王某某给非法拘禁起来,关进了“小黑屋”。王某某好不容易找到机会报了案,这才脱身。这还没完,为了讨债务,董某某将王某某等人一起告上了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借款。

日前,记者从秦淮法院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某与王某某并非是亲密的朋友关系,但他却在认识王某某的第二天就开始借钱给他,并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内总共借了31万余元,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在两个相对陌生的人之间发生如此多笔借款,而且大多数借款都没有相应的借条,这明显不符合一般正常借贷行为,而更像是套路贷。而且董某某还曾纠集多人非法拘禁王某某,事后更是忽视法院的传唤,拒绝出庭接受询问。法官提醒:

每一笔借款都应该有相对应的借条,这无论对借款人还是贷款人来说都是有利的凭证。但是如果遇到别有用心的贷款人,在多次“借”和“贷”的过程中,借款人往往会被绕进贷款人的“套路”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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