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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交通委提醒:沪牌额度证明超过三年将失效

来源:东方网    发布时间:2019-05-15 08:50   作者:肖鸥   关键词:交通,交通  阅读量:9997   

据《劳动报》报道,市交通委近日发布提醒:本市客车额度证明持有人需密切关注其持有证明的有效期。持有人取得客车额度证明后一年内,需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超过有效期后两年内,可将客车额度委托拍卖;如三年内没有行使权利的,该额度证明将无法办理机动车登记和委托拍卖。

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拍卖规定》)等有关规定,个人和单位通过参加拍卖取得的新增客车额度证明或者向公安机关车管部门申请办理车辆注销、转移、失窃等手续取得的在用客车额度证明材料有效期均为一年。有效期内,持有人可以凭该额度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额度证明超过有效期的,持有人不能再以此办理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其中新增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以证明上载明的日期为准,在用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从取得之日(以业务办结时间为准)起算。

持有人可以在超过有效期后两年内,将客车额度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持有人在前述期限内仍未委托拍卖的,不再享有委托拍卖的权利。

上述有效期以及委托拍卖期限届满之日恰逢法定节假日以及双休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以及双休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办理申请。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客车额度证明即不能办理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或者不再享有委托拍卖权利。

《拍卖规定》于2016年7月19日起施行,在《拍卖规定》施行前取得的新增和在用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统一计算一年至2017年7月19日。有效期内未办理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的,可以委托拍卖的期限至2019年7月1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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