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投资者参与CDR不需新开证券账户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8-06-18 15:05 作者:安靖 关键词:投资,证券,账户,投资,证券,账户 阅读量:7442
本报讯 6月15日,中国结算正式发布《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结算有关负责人介绍,投资者通过现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参与存托凭证交易结算业务,不需要新开立证券账户。
上述负责人说,《规则》主要对创新企业发行存托凭证相关登记结算业务进行了规范。收费标准方面,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收费标准原则上比照人民币普通股票(以下简称“A股”)相应收费标准执行,原A股按面值收取的费用均调整为按照份额收取,单位相应调整为“元/份”,费率不变。质押业务方面,试点初期,中国结算暂不受理存托凭证质押登记业务,相关规则另行制定。(朱宝琛)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站点精选
- 当前A股环境与2011年有何不同?——周末五分钟全知道6月第2018-06-18
- 真的不容易!和星星有个约定:让我们陪你走出孤独2018-06-18
- 切实把好畜禽产品的入沪关畜禽入沪需过指定8个道口2018-06-18
- 公路物流这样降成本:仓库租金减半运输费用下降5%2018-06-18
- 以战止战,不得不为2018-06-18